近日,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布了《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(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)》,對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提出了更為嚴格的管理要求。根據新規,對于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,最高罰款金額將達到100萬元。
新規明確了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的主體責任,要求其在內容審核、用戶信息保護、網絡安全等方面承擔相應責任。對于未履行信息安全管理義務、傳播違法信息等行為,將視情節輕重處以警告、罰款直至吊銷許可證等處罰。
值得注意的是,此次修訂大幅提高了罰款上限。對于嚴重違法行為,罰款金額將從原來的最高50萬元提升至100萬元。這一調整體現了監管部門對互聯網領域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的態度。
新規還要求互聯網平臺建立健全內容審核機制,加強對用戶發布信息的監督管理。同時強調保護用戶個人信息,禁止非法收集、使用、買賣個人信息等行為。
業內專家表示,新規的出臺將有助于規范互聯網信息服務市場秩序,促進互聯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。目前該征求意見稿正在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,預計將在進一步完善后正式發布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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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1-18 09:28:47